一种是市场价补偿安置,即按照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货币补偿或者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即价值标准房屋调换);
二是异地产权房屋安置(即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对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或房屋姑租人,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再增加地段级差面积,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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