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购现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土地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往往一块出让土地会有多个买家竞争,通过招标、拍卖方式不一定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有些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于种种原因无力继续开发。此时,企业可以通过收购现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自行开发的目的。收购现有的房地产项目有二种方式,一种是收购已经拥有项目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另一种是受让在建项目。
(1)收购房地产项目公司
收购项目公司较受让在建项目而言,其操作手续相对简单,企业只需控制拥有项目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就可以实现自行开发项目的目的,而无须在房地、规划等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的手续。企业可以通过收购项目公司股权成为项目公司股东的方式拥有项目公司。此时只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因为项目公司的“壳”没有发生变化。
此种方式虽然较简单,容易实现,但如企业轻易进入,也可能会陷入地雷阵。因为项目公司往往拖欠了大量债务,有些债务更是或然负债,如为其他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等等,如事先不作审查,在收购项目公司并投入资金后,往往会立即有债主上门讨债,甚至官司缠身,不但没有达到原先开发的目的,自己还因此承担了大量的债务。所以,在收购项目公司前一定要对项目公司的情况作出全面调查,将风险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