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合同有如下优势:
一、设计-施工由一个单位负责,承包单位可以边设计边施工,以满足业主
工期的需要。
二、施工成本与承包商利益紧密相连,承包商可以在早期设计阶段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以期待在施工阶段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
三、承包商不仅提供设计和施工服务,也提供建设项目的融资,建成后的维护等,真正实现了交钥匙工程的目的。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有效实现对承包商的管理,特别是审查项目的资金信用担保情况。
设计-施工合同的具体形式
一、传统设计-施工合同
业主在项目早期阶段找一家或几家承包商,承包商让自己的设计人员根据业主的要求或设计任务书提出方案和费用概算。业主从中选中承包商,之后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二、详细设计-施工合同
业主清设计咨询人员作出项目的概念和方案设计。据此编出招标文件,然后招标。
三、咨询代理合同
业主请设计咨询公司作出详细到一定程度的概念和方案设计,然后招标,请招标公司做出建议书和费用结算。在选定承包商后,业主把自清的设计咨询公司介绍给承包商,承包商同该设计咨询公司签订协议,后者协助承包商进行详细设计,完成未完的其余设计工作,并在施工阶段提供帮助。
设计-施工不但适用于整个项目,也同样适用于项目的某些方面。如防火工程、水处理工程等。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利于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的管理方法迅速利用到实践中去,以提高生产力,这是中国高端的建造市场发展的必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