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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发包管理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日期: 2005-3-7
文章页数:[1] 
一、招标条件
    1、勘察、设计招标已结束
    2、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3、有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4、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内容要求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主要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工程量清单和报价要求
    6、技术条款
    7、招标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
    9、投标辅助材料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下列备案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结果或评标情况记录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合同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应将合同向招投标办备案。
●市招投标办对现场踏勘、答疑会、开标评标等招投标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其他发包方式的项目,参照以上相关内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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