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在有关部门主观部门的主持下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但在会议上,为会议投票权的多少争持不下。由于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切身利益,所以相持不下。那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业主投票权应当如何确定?
释解:根据“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其中,住宅物业按套计算,每套计一票;非住宅物业按物业建筑面积计算,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每一百平方米计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的,每证计一票。单个业主所持的投票权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业主大会成立以后,单个业主最高投票权按照上述意见执行。

